邱兴华将最后那个老太太砍死后,又返回熊万成的房间,把这位住持的心、肝、肺全都掏了出来,拿到厨房放在菜板上,切片,添柴生火起锅倒油,炒了一盘。
炒好后拿出一部分喂了那条花皮狗。可他仍不解恨,又把熊万成的脚筋挑出来,做了一盘红烧蹄筋,也拿了一部分喂狗——他自己并没有吃。
回来后还觉得不出气,又将熊万成的一只眼珠抠出来,“啪”地丢在旁边盘子里。
可就在这时,他听见有人哼哼。出来一看,吓了一跳——原来是香客罗朝信和他儿子正从那个房间里往外爬。
这还了得!他顺手抄起一根大棒子,过去每人又是十几下,这下彻底没气了。
随后他又挨个房间补刀,刀劈斧剁,确认所有人都死透了才罢手。
他又回到熊万成的房间。这位老兄算是倒了血霉,被他祸害得不成样子。
接着,他从熊万成身上割下一块胸脯肉,蘸着血在墙上写下了两个大字:“干啥?”
然后拎着这块肉到外面抓了一只白色的大公鸡,回到大殿,把肉往真武祖师爷像前的供桌上一放,手起刀落斩掉鸡头,将鸡血倒进一个饭碗里,把鸡身摆在供桌上,便开始祭祀。
他口中念念有词,装神弄鬼了一番。
祭祀完毕后,他从一个纸箱上撕下一块纸板,用手蘸着鸡血写下了几行字。
正面写的是:“古先帝不淫乱,违者杀,公元06。”
背面写的是:“圣不许将奸夫淫妇移,06年620晚。”
这文字,说有文化吧不太通顺,说没文化吧又带点文言腔。大意是:这是古代先帝留下的神圣之地,不可淫乱,违反者杀无赦;背面是说真武大帝(也称佑圣真君)不允许你们干这种龌龊之事,我已将奸夫淫妇手刃了。
那个“06年620晚”,是因为农历庙会是六月十九,他作案时已过了午夜,便算作六月二十的晚上。
写完后,他把这块纸板放在了殿门口的台阶上。
前前后后忙活了大约三十分钟。随后他又回到熊万成房间——倒不是要继续折腾尸体,而是翻出了一个黑色帆布包,里面装着七百多块钱,还有一个硬皮笔记本。
他仔细清点那些钱:十块的几张,五块的几张,一毛两毛的几张,全都记在了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上。
在下面又写上一行:“今借到各位神仙的现金七百二十元二角整,借款人邱金发。”
需要说明的是,邱金发就是他的真名——他在道观里住宿用的就是这个名字,大家都知道他叫邱金发。
他写这个干什么呢?按他自己的话说:“这些钱不属于熊万成,都是香客供奉给上仙的。我这是跟上仙借钱,必须得写个字据。”
倒还算讲究,写了字据——反正写了也不还。他借的钱多了去了,活人都不还,还能怕一尊泥胎?
他把钱装进包里拿走,把笔记本放在了正殿南面的一道矮墙上。殿内功德箱里的钱,他没拿;还有一个香客身上的一千四百多块钱,他也没动。
然后,他把一些易燃物——羊毛毡、棉被、柴火,包括作案用的刀和斧子——都搬到了那个做饭老太太的屋里,又倒了点油,一把火点着,火烧铁瓦殿。
随后他转身飞奔下山。这一幕,听着颇有几分《水浒传》里林冲火烧草料场的味道。
后来记者采访他,问他是不是看《水浒传》学的林冲或武松,他说不是。但他引用了《水浒传》里的一句歌词:“路见不平一声吼。”
他的意思就是,那道观里都是假道士,骗人的,他这是为民除害,替天行道。
他这一把火,把铁瓦殿烧得不成样子——不过铁瓦殿主体是石头砌的,整体没烧毁,但屋内和房梁烧得不轻。
山下村民看见山上着火,赶紧报了警,并组织人上山救火。等警察赶到现场,发现里面死了这么多人,大为震惊。
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现场的情况:住持熊万成光着上身,下身只穿一条三角内裤;另外有两名死者穿着内衣内裤;其余七人全部赤身裸体。
这个细节前面没提,是因为没有任何报道详细解释过老邱为什么要这样做,大家知道有这么回事就行了。
警察在正殿台阶上发现了那块写字的纸板,在地上(可能是被风吹落)找到了那个笔记本。
经过清点,香客身上的钱都在,功德箱里的钱也没丢,初步判断可能是仇杀或经济纠纷,与劫财关系不大。于是立即展开调查。
让他们先查着,我们再说邱兴华这边。
老邱放完火后,牵着那条花皮狗一起下山。可说来也怪,那条狗走着走着便不肯再跟他走了,拼命往后挣,怎么拽也不肯迈步。
老邱心想,既然你不愿跟我走,那便由你去吧,于是松了手,把狗放了。
有人可能会问,那狗为什么不跟他走了?之前在讲杨新海和彭妙计的案子里也提到过,狗能闻到气味——身上血腥味重,狗便会害怕,能感觉到那股杀气。
不过这个说法并没有什么权威的解释,但杀狗杀猪的人,狗见了也不敢咬,这我倒是亲眼见过。
老邱放了狗,独自下山回了老家。
七月十六日晚上,他去了小姨子家,借了点钱,又在哪儿住了一夜。第二天天还没亮,他便起来走了。
当时他老家的亲戚谁也不知道他杀了人。等他走到自家屋后的承包地时,他从铁瓦殿带出来的那个黑色帆布包——就是熊万成那个——顺手扔在了地里。包里装着的手电筒、印泥、钢笔之类的东西。
七月十八日早晨,他来到石泉县喜和电厂的外甥家,在外甥家吃了一顿饭,要了两件旧衣服、一双凉鞋,又借了几十块钱,便抬腿走人。
可这时候,警方已经确定他是重大嫌疑人,追到了他老家。他前脚刚走,警察后脚就到了,问外甥:“邱兴华来过没有?”
外甥说:“来了,可又走了。怎么了?出什么事了?”一听说杀了人,外甥吓得不行。
警察问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,外甥说:“临走时说去河对岸山上找一个姓吴的朋友,刚走没多长时间,也就一两个小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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炒好后拿出一部分喂了那条花皮狗。可他仍不解恨,又把熊万成的脚筋挑出来,做了一盘红烧蹄筋,也拿了一部分喂狗——他自己并没有吃。
回来后还觉得不出气,又将熊万成的一只眼珠抠出来,“啪”地丢在旁边盘子里。
可就在这时,他听见有人哼哼。出来一看,吓了一跳——原来是香客罗朝信和他儿子正从那个房间里往外爬。
这还了得!他顺手抄起一根大棒子,过去每人又是十几下,这下彻底没气了。
随后他又挨个房间补刀,刀劈斧剁,确认所有人都死透了才罢手。
他又回到熊万成的房间。这位老兄算是倒了血霉,被他祸害得不成样子。
接着,他从熊万成身上割下一块胸脯肉,蘸着血在墙上写下了两个大字:“干啥?”
然后拎着这块肉到外面抓了一只白色的大公鸡,回到大殿,把肉往真武祖师爷像前的供桌上一放,手起刀落斩掉鸡头,将鸡血倒进一个饭碗里,把鸡身摆在供桌上,便开始祭祀。
他口中念念有词,装神弄鬼了一番。
祭祀完毕后,他从一个纸箱上撕下一块纸板,用手蘸着鸡血写下了几行字。
正面写的是:“古先帝不淫乱,违者杀,公元06。”
背面写的是:“圣不许将奸夫淫妇移,06年620晚。”
这文字,说有文化吧不太通顺,说没文化吧又带点文言腔。大意是:这是古代先帝留下的神圣之地,不可淫乱,违反者杀无赦;背面是说真武大帝(也称佑圣真君)不允许你们干这种龌龊之事,我已将奸夫淫妇手刃了。
那个“06年620晚”,是因为农历庙会是六月十九,他作案时已过了午夜,便算作六月二十的晚上。
写完后,他把这块纸板放在了殿门口的台阶上。
前前后后忙活了大约三十分钟。随后他又回到熊万成房间——倒不是要继续折腾尸体,而是翻出了一个黑色帆布包,里面装着七百多块钱,还有一个硬皮笔记本。
他仔细清点那些钱:十块的几张,五块的几张,一毛两毛的几张,全都记在了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上。
在下面又写上一行:“今借到各位神仙的现金七百二十元二角整,借款人邱金发。”
需要说明的是,邱金发就是他的真名——他在道观里住宿用的就是这个名字,大家都知道他叫邱金发。
他写这个干什么呢?按他自己的话说:“这些钱不属于熊万成,都是香客供奉给上仙的。我这是跟上仙借钱,必须得写个字据。”
倒还算讲究,写了字据——反正写了也不还。他借的钱多了去了,活人都不还,还能怕一尊泥胎?
他把钱装进包里拿走,把笔记本放在了正殿南面的一道矮墙上。殿内功德箱里的钱,他没拿;还有一个香客身上的一千四百多块钱,他也没动。
然后,他把一些易燃物——羊毛毡、棉被、柴火,包括作案用的刀和斧子——都搬到了那个做饭老太太的屋里,又倒了点油,一把火点着,火烧铁瓦殿。
随后他转身飞奔下山。这一幕,听着颇有几分《水浒传》里林冲火烧草料场的味道。
后来记者采访他,问他是不是看《水浒传》学的林冲或武松,他说不是。但他引用了《水浒传》里的一句歌词:“路见不平一声吼。”
他的意思就是,那道观里都是假道士,骗人的,他这是为民除害,替天行道。
他这一把火,把铁瓦殿烧得不成样子——不过铁瓦殿主体是石头砌的,整体没烧毁,但屋内和房梁烧得不轻。
山下村民看见山上着火,赶紧报了警,并组织人上山救火。等警察赶到现场,发现里面死了这么多人,大为震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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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细节前面没提,是因为没有任何报道详细解释过老邱为什么要这样做,大家知道有这么回事就行了。
警察在正殿台阶上发现了那块写字的纸板,在地上(可能是被风吹落)找到了那个笔记本。
经过清点,香客身上的钱都在,功德箱里的钱也没丢,初步判断可能是仇杀或经济纠纷,与劫财关系不大。于是立即展开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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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邱放完火后,牵着那条花皮狗一起下山。可说来也怪,那条狗走着走着便不肯再跟他走了,拼命往后挣,怎么拽也不肯迈步。
老邱心想,既然你不愿跟我走,那便由你去吧,于是松了手,把狗放了。
有人可能会问,那狗为什么不跟他走了?之前在讲杨新海和彭妙计的案子里也提到过,狗能闻到气味——身上血腥味重,狗便会害怕,能感觉到那股杀气。
不过这个说法并没有什么权威的解释,但杀狗杀猪的人,狗见了也不敢咬,这我倒是亲眼见过。
老邱放了狗,独自下山回了老家。
七月十六日晚上,他去了小姨子家,借了点钱,又在哪儿住了一夜。第二天天还没亮,他便起来走了。
当时他老家的亲戚谁也不知道他杀了人。等他走到自家屋后的承包地时,他从铁瓦殿带出来的那个黑色帆布包——就是熊万成那个——顺手扔在了地里。包里装着的手电筒、印泥、钢笔之类的东西。
七月十八日早晨,他来到石泉县喜和电厂的外甥家,在外甥家吃了一顿饭,要了两件旧衣服、一双凉鞋,又借了几十块钱,便抬腿走人。
可这时候,警方已经确定他是重大嫌疑人,追到了他老家。他前脚刚走,警察后脚就到了,问外甥:“邱兴华来过没有?”
外甥说:“来了,可又走了。怎么了?出什么事了?”一听说杀了人,外甥吓得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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